作者:关桂峰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专电自6月15日起,北京市11个部门将联合加强非法集资活动中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北京市工商局等11个部门出台《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目的是针对目前金融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完善行政监管执法联动体系,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读,非法集资活动的隐蔽性很强,增加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监管机关以及社会公众仅从广告无法识别其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因此,需要有关部门强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完善机制建设,积极主动作为,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北京市工商、金融办、人行、银监、证监、保监、新闻出版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开展广告监管,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将配合这些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
根据规定,要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防范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要保证广告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得超出行政审批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