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从媒体的新闻通稿中可以看出,此次会议的部署行动多处涉及互联网金融。如:1、会议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若干能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任务,并确定了相关支持措施。
其中第四条提出适应“互联网+”特点,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力度,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股权众筹等试点,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
2、会议提出改革商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场需求,有利于保险业创新增效,也可以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这次会议亮点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一草案若通过,已实施20年的存贷比指标硬性考核将终结。
而第一时间后,市场学者也给出了解读:
民生固收李奇霖的解读称:
1、存贷比考核源何弱化?首先,不符合利率市场化下银行负债资产多元化的发展要求。其次,不符合外汇占款派生存款能力下降的历史背景。最后,催生高成本表外融资业务和月末高息揽存款不符合降低融资成本的要求。
2、不一定会导致大水漫灌。当前信贷疲弱源于缺乏有效融资主体,基建托底+房地产长周期衰退+新增长点青黄不接叠加银行风险偏好回落,存贷比并非直接约束。此外,还有资本充足率和贷款额度限制,因此,信贷不一定会大规模上升,也不一定利空债市。
3、未来新监管规则有望被引入。巴塞尔III中关于流动性的新规,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例(NSFR,有望成为新的监管指标。
4、再见通道业务。在地方预算软约束和房地产上升周期下,由于表内贷款行业约束,存贷比约束,在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银行的利润考核压力借道表外为上述主体融资,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成为表外融资通道。存贷比监管弱化,通道业务存在价值下降,上述机构将从通道向资管业务转型,实体融资成本也因此有边际上的改善。
姜超、顾潇啸【政策观察】:贷存比上限取消,宽信贷稳增长发力
①媒体报道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商业银行法案修正案,删除存贷比不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②截止15年1季度银监会口径的商业银行贷存比为65.7%,未触及75%监管红线,但部分股份制银行贷存比达到上限,中小型银行则长期受制于高贷存比,影响信贷发放能力。取消贷存比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真正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
③近期财政政策渐成稳增长主角,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加码,需要解绑信贷政策配合,财政信贷齐发力,助于经济短期企稳回升。
④贷存比考核的取消将从根本上缓解银行高息揽存的行为,降低货币利率的季节性波动,稳定利率预期。
新闻通稿原文: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意义重大。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会议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若干能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任务,并确定了相关支持措施。一是清理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让产业融合发展拥有广阔空间。二是实施支撑保障“互联网+”的新硬件工程,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等研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三是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加强公共服务,开展政务等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试点,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四是适应“互联网+”特点,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力度,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股权众筹等试点,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五是注重安全规范,加强风险监测,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公平竞争。用“互联网+”助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会议指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会议认为,改革商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场需求,有利于保险业创新增效,也可以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会议确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规模为3000亿元,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并以股权、债权方式开展直接投资或作为母基金投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用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打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新引擎。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