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金融蓬勃发展,包括电信网络诈骗、有组织逃废债、不良代理投诉、不法贷款中介在内的黑灰产行为日益猖獗。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关于黑灰产市场规模的相关统计数据,从业者超200万,平均年龄约23岁,市场规模高达1100亿。
国务院联席办、国家反诈中心资金风控专家杨琛近日在2023第二届中国零售金融反诈发展论坛上指出,从总体上看,当前各行业反诈常态化治理格局已经基本显现。
“但是,近期发案形势出现反弹,攻防对抗持续在升级,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不断翻新诈骗的伎俩和手法。”杨琛表示,面对发案反弹的严峻形势,对金融行业来讲,其目标就是努力实现被骗资金要拦得住、追得了、返得回。
在金融行业,国家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消费金融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然而,随着竞争加剧,应用场景拓展,客户群体愈发下沉,部分借款人利用网贷平台、小贷公司等机构的风控漏洞,寻求免除利息的途径。尤其是疫情以来,一些无偿还能力的借款人利用各种非正规手段逃避债务,出现一些有组织、有预谋的逃废债行为。
针对该现象,在上述论坛上,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新网银行联合课题组编制的《中国零售金融逃废债风险报告》(下称《报告》)就逃废债发展脉络、产业现状、主要业务模式等进行了调研分析,并阐述了治理逃废债的方法。
逃废债是一种获取资金后主观上摆脱偿还或者逃避还贷的行为,分为企业逃废债和个人逃废债。
《报告》所讨论的逃废债特指债务人为个人的逃废债行为,尤其是指基于个人信用卡或消费贷款产品出现的恶意逃废债,即不努力寻找还款办法,反而利用各种非法手段逃避债务的行为。
课题组发现,逃废债团伙因规模不同,其获客、服务与盈利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以是否主动获客并以此为盈利手段为依据,课题组将其分为“抱团式”逃废债和专业化逃废债分别进行研究。
所谓“抱团式”逃废债,即一些借款人通过拉拢债权人,获得对机构的话语权和谈判权,从而实现个人协商谈判、保密销账的目的。在实践中,直接对外获客盈利的行为较少。
而专业化逃废债组织以盈利为目的,形成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课题组从营销推广、客户运营、提供服务、收费获利四环节入手,全面分析专业化逃废债组织的行为模式。
“逃废债组织利用各大网络平台作为沟通媒介,明面上,普及金融与法律知识,帮助债务人摆脱债务困扰,实际上,却干着伪造材料、恶意投诉金融机构,扰乱金融消保秩序的黑灰产。”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何平在解读《报告》时表示,要从根本上铲除毒瘤,需监管部门、相关机构、社会组织齐心协力应对挑战。
何平认为,可从宏观、中观、微观共同完善相关机制,从根本上铲除专业化逃废债组织毒瘤:
宏观上,明确自然人逃废债认定标准,优化金融消保投诉流程与考核方案。逃废债现在已形成产业链,建议相关部门考虑将其列入刑法处置范畴。
中观上,行业协会可以联合各金融机构,建立全行业共享的逃废债观察名单,用于统计涉嫌长期恶意投诉的客户,对反催收联盟、逃废债服务团伙、恶意投诉借款人等进行信息备案。
微观上,金融机构对内应强化金融机构风控能力,充分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考量,针对各产品、服务做好信用风险、欺诈风险的多重排查。同时,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工作,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非法牟利组织,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何平还提醒,AI技术的迭代起飞背后,针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也呈现出“产业化”“技术化”的新特征,需要进一步寻找到金融反诈的“破局之道”。
蓝海银行行长宋学峰在论坛上表示,黑灰产危害金融消费者正当权益,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侵害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他建议从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加强投诉风险客户识别、共建联防联治反诈数据库、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构建互联网金融法催模式等五方面跨部门通力合作,共同迎战黑产。
新网银行副行长兼首席运营官刘波则认为,黑灰产有组织的模板化、系统化、全渠道反复缠诉侵占了正常客户的服务时间,降低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服务质量,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害群之马”。“应对黑灰产顽疾需以反欺诈组织对抗欺诈组织,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才能打响反黑灰产突围战。”
为此,新网银行与银联数据牵头、包括城商行、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众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共建了金融反诈云平台。在当日召开的论坛上,金融反诈云平台接入国家反诈中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李愿